之墓
一九二七年,根据县委建立武装的决定,王永庆同志与王石同志一起,截击了两名伪警察,缴获了两只手枪,建立了潍县第一个武装小组。一九二八年三月,他积极领导并参加了捣烂伪税局,开展抗捐抗税斗争。同年秋,调山东省省委做保卫工作。一九二九年三月,王永庆同志被捕,同年六月,与王兆恭同志一起越狱。越狱后,被派到旅顺、大连等地继续从事革命活动,曾被选为辽宁省省委委员。